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怎样定责
怎样定责 你好! 我想请教一下
1.2016.4.21 孙晓明和妻闯入我大姐的超市将我二姐打晕,手机摔坏,致眼睛轻微伤,报警110到
2.孙晓明的三个女儿和带来一车人的孙晓明殴打我大姐一人,致身上多处组织受伤.茶几摔坏,柜台毁坏,商品散落一地. 报警 110再次到,叫120将两姐送入医院。
3.孙的大女将我姐的包(内有现金)抢走,杨英明夺回,詹蒲城将杨(60岁)推个仰头朝天,腰部受伤。
4.孙在街道上狂言:"看我不弄死你姊妹俩". 詹蒲城扬言派出所有人。
多次寻找派出所,其推委不作为。2017.6.18上访渭南公安局 派出所回复你好,经我局重泉路派出所受案调查,已于2017.6月23日对孙晓明行政拘留并罚款,7月18日对屈某、孙某等人分别罚款。案件详细情况可咨询办案单位或法制大队,对民警执法办案有疑义的可向督察部门咨询投诉。
你好 我想问 这处理结果合理吗?
我查看 应该按故意伤人罪 和寻衅滋事罪比较合理. 请问这样会是什么处理结果?
2017-08-18 11:20 liuenl……(陕西-西安)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邓桂霞律师  电话:13969523706  2017-08-19 09:01
可以去县和市局检察院反应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7-08-21 15:28
您好!
可以去县和市局检察院反应。
欢迎详询!
3 康治斌律师  2017-08-18 11:27
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能一概而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解决或向检察院申诉。至于赔偿事宜,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4 张元珍律师  2017-08-18 11:30
经鉴定构成轻伤的可以按照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没有构成轻伤可以按照寻衅滋事处理,要注意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对对方致害行为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如果对公安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7-08-18 11:33
你好,具体事宜建议来电或来访详询
6 陈铠楷律师  2017-08-18 11:33
可以向检察院申诉。
7 郭海滨律师  2017-08-18 12:32
应该按寻衅滋事罪定罪比较合理
8 潘建强律师  2017-08-18 14:09
可以起诉的。
9 侯小敏律师  2017-08-18 14:20
公安局不作为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复议,或向检察院申诉。赔偿问题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结果协商赔偿事宜或直接起诉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