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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能否作为离婚时过失的证据
手机短信能否作为离婚时过失的证据 我在老公的手机中发现了一些短信,内容为该女人和他曾经在我们婚姻期间在一起,而且还打过两次胎,等等。请问这种短信能否作为离婚时的证据吗?要如何才能有效呢。谢谢!
2012-08-23 11:44 鯳哦(浙江-嘉兴)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年08月31日 19时58分
可以的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8-23 15:03
可以的。
3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08-24 07:08
可以的,但是你能保留住短信吗?
4 110网律师  2012-08-23 11:47
你好,此类证据不好保存,建议公证。
5 110网律师  2012-08-23 12:11
可以作为证据,但最好有其他证据可以相互印证。
6 倪振杨律师  2012-08-23 12:35
可以的!
7 110网律师  2012-08-23 13:32
可以作为证据的! 此类证据不好保存,建议公证处理。
8 谢清海律师  2012-08-23 13:41
需要手机更充分的证据
9 110网律师  2012-08-23 14:00
可以的
10   2012-08-23 17:21
短信需要公证,继续搜集其他证据,最好让他写下保证书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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