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人大和村民选举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对参加村民委员会委员竞选的人员的资格做出规定 乡人大和村民选举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对参加村民委员会委员竞选的人员的资格做出规定,不允许曾经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担任村民委的主要职务,包括村民小组长一职。请问这样的规定合法吗?如果是不合法村民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何法权利?谢谢!
2017-08-17 09:46 光明(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08-17 09:51
这是可以诉讼来解决问题的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7-08-17 11:40
不允许曾经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担任村民委的主要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