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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司机在驾驶公车执行公事途中车祸造成乘车人员受伤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公车司机在驾驶公车执行公事途中车祸造成乘车人员受伤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被告与原告系同一公司员工,被告人当日按照公司指令驾驶公车在公差因雾大路滑途中撞上大树,发生车祸,致使原告受伤,交警判定被告对该起交通事故负全责,随后被告及时将原告送医且精心照料,直至原告康复,原告所在公司承担了全部治疗费用,并开除被告,现原告上诉被告、公司以及公车所有权单位要求民事赔偿,请问被告是主要责任人吗?被告要承担什么承担的责任?
2012-08-22 10:57 钱祖生(云南-昆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胡常明律师  电话:13888900378  2012年08月22日 12时30分
被告系履行职务,其本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先由保险公司在承保的责任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指派被告工作的公司承担。
2 110网律师  2012-08-22 11:25
职务行为。由公司承担责任。
3 张远航律师  2012-08-22 13:11
被告系职务行为由公司承担责任,被告在履行职务时如果有过错,公司在承担了责任后可以要求被告继续承担责任,建议来电咨询或来所上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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