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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男方要求分手可否起诉男方?
同居,男方要求分手可否起诉男方? 办酒席但未办证,共同生活半年,现女方生病,男方索要彩礼并与她人进行相亲,女方可否起诉男方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及名誉费
2012-08-21 20:22 ZMHN(河南-南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刘磊律师  电话:13837435298  2012-08-21 20:32
起诉男方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及名誉费没有法律依据。
2 郭永军律师  电话:13839986536  2012-08-21 21:47
你好,不可以,没有法律支持,没有结婚证不受法律保护
3 110网律师  2012-08-21 20:25
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男方可以索回彩礼并与她女相亲。
4 石闯律师  2012-08-21 23:03
因属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以一方的离开而解除,你起诉赔偿和名誉权于法无据。但彩礼可以不返还。
5 110网律师  2012-08-22 09:42
打官司达不到目的,但还有其他途径!
6 110网律师  2012-08-22 15:36
建议电话咨询律师,可以更及时准确的获得专业解答
7 110网律师  2012-08-28 10:52
你们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男方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

你可以起诉对方要精神损失费及名誉费,但是有败诉的风险 。 我的补充: 2012-08-28 10:53

补充一下:我是说男方要求你退回彩礼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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