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传票,被传方不在本市,快件费有谁承担,有公司的证明,误工费按农民工陪负,我该怎么做 我骑电动车和一个工友与一辆富康相撞,做车的工友摔伤,治疗和休假。经交警处理,判我们同等责任,被告方有交强险,对我不理睬,我就告到了三河法院。我公司是装饰公司。我出示了相关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和资质证,让我出示公司的工资表,我没有,现在都是承包,没有发工资,没有工资表。我是专业油漆工,每月在4500,法院判我是农民工,每天28元多。我该怎么办,希望给予帮助。
2010-05-01 09:57 曹志亮(河北-廊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5-01 18:29
建议委托当地律师处理
2 孙新律师 2010-05-01 18:56
你可以上诉。
3 2010-05-03 21:27
你可以上诉,你让公司出具你的收入证明,工资表不是唯一工资证明,法律也没有要求必须出具工资表,是保险公司自己要求的,上诉吧,我做保险(包括交强险)最专业,联系电话13032664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