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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手续起具有法律认可确保房子归儿子继承不被后妈所共有
怎样办手续起具有法律认可确保房子归儿子继承不被后妈所共有 具体情况是这样:我生母过世,现在父亲准备在找一个现正谈,同时父亲刚为我和我老婆买了一套房子现在建,首付已交现准备办贷款,父亲是学校的职工是非农业,他现在用公积金去代款,所以房产证名字是只能用他的,而不是我和我老婆的名字.如果不久父亲和他找的那位结婚了,如果父亲线过世,那财产和房子肯定有后妈的一半了,我想知道在他们结婚前办怎样的一个手续能让房子归我儿子个人所有,需要做哪些方面的工作?因父亲在此为我考虑让咨询相关懂法律的人士,希望能有好心人士一一告知`非常感谢`谢谢
2010-04-30 21:02 fangwe……(安徽-黄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4-30 21:45
首先,购房合同协商你和你父亲两个人的名字。其次与你父亲办理一个公证手续,讲明“因需用公积金贷款所以要写父亲的名字,但首付及以后的还贷均是你个人的与父亲无关,你对该房享有完全的产权。待办理产权证时,你父亲无条件协助你办理”。
2 110网律师  2010-05-01 08:13
立公正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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