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交通肇事逃逸的相关定论 本人于今年8月18日在驻马店市区 由风光路由北向南行驶 走到风光路于解放路交叉口处当时我正左转看到对面一位小男孩骑着电动车向我驶来 于是我就一脚刹死站那了 小男孩由于车速快没来得急刹车撞向我前保险杠 于是我就下车问小男孩有没有伤到 小男孩说没事 于是就看电动车 当时泥瓦撞变形了 我就把泥瓦给卸了下来 找到个修车的地方 当时修车师傅说他没有泥瓦要买新的 我就问修车师傅泥瓦需要多少钱 修车师傅说20快钱左右 于是我就给了男孩20块钱我就走了 (当时男孩的邻居在场就给小男孩爸爸打了电话 我是没等到男孩的爸爸到 我离去的)请问这样给我订了肇事逃逸 我是不是冤
2012-08-20 23:41 119472……(河南-驻马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光辉律师 电话:13403880004 2012-08-21 10:08
要看是否是逃避法律追究
2 王振兴律师 电话:15039683233 2012-08-21 18:39
不属于逃逸。
3 110网律师 2012-08-21 07:03
应当不是肇事逃逸。
4 张煜律师 2012-08-21 07:57
应当不是肇事逃逸
5 110网律师 2012-08-21 14:40
又没有发生大的伤害,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