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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中有探视孩子权利,对方一直不让看孩子,我应该再次起诉
离婚协议书中有探视孩子权利,对方一直不让看孩子,我应该再次起诉 离婚协议书中有探视孩子权利,对方一直不让看孩子,我应该再次起诉,还是申请执行协议书?因为我感觉起诉比较麻烦,申请强制执行过程比较简单吧?
2017-08-11 11:05 ask201……(山西-忻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铠楷律师  2017-08-11 11:12
可以起诉请求探视权或变更抚养权。
2 王熙律师  2017-08-11 11:51
因为你已经起诉离婚过一次,你去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此时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判离婚的概率会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很多。

夫妻双方无论谁获得小孩的抚养权,都不可以拒绝另一方前来看望小孩,相反获得小孩的一方还要予以配合。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获得小孩抚养的一方不让另一方看望小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夫妻双方先协商解决。
2. 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
3. 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小孩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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