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工集资自建经济适用住房 我们企业集资自建经济适用房,我获得了资格,本单位发了缴费通知单。由于我要退还过去拆迁房子的拆迁款,我退还完后手中没钱了。现集资房款单位限定了缴付期限,过期不缴费就是自动放弃。我向单位交涉,请特殊情况特别对待,允许我超过限定期限再缴费,单位不答应。请问我单位的规定有法律依据吗?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请求老师们抓紧指导!!!
2010-04-30 13:36 abcom6……(湖北-武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袁中强律师 电话:13797070288 2010年05月04日 09时55分
只要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应该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