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照人身损害的规定左手食指中远节指骨骨折截肢两节定几级伤残 我顾的工人40岁,安徽人,工作3天致残,我与他有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的教育,他签字接受,他在机器没停之前严重违规操作,引起左手食指中远节指骨骨折,截肢两节,请问安照人身损害的规定定几级伤残,我没有注册公司,和他没有劳动合同,我应该怎样处理才好,我刚创办的小作坊,没有钱赔呀,。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的教育,他签字接受,可不可以认定他是蓄意致残的?请赐教,跪谢!
2008-12-01 12:06 ntzpd(江苏-南通)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年12月01日 12时49分
1、按照最高人民法院05年发布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你的工人伤残等级应该为十级,最后的结论还是要以法定的司法鉴定结构的结论为准。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作为雇主,即使你的工人违规操作,你也应当为他遭受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对安全操作有规定的话,你可以依据规定对其进行处罚,但不能免除你的赔偿责任。3、如果你能证实他是自残,你可以不用承担赔偿责任。4、建议你聘请律师为你提供专业法律帮助。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2-01 12:30
属于雇佣关系,应当按人身损害赔偿。具体的需要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