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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承租人去世变更承租人要加附带条件合法吗?
公房承租人去世变更承租人要加附带条件合法吗? 律师您好:
    我们一家三口一直承租公家房管所的两居室,租房本上一直是我爱人的名字,因此每年供暖费上交后都由他们单位报销。今年年初,我爱人因病去世,我本想把名字改成我的,以便我单位报销供暖费,但房管所的人说必须将以前欠下的房租和供暖费补齐才能更换名字。
    我们是有几年房租和供暖费未交,但并不是无故不交,而是有原因的。
    我们是98年拆迁搬入的,刚入住时,因楼房有一面墙未做保温,每年冬天都从墙上荫水,严重时水珠顺着墙往下流,墙面因此都是霉点,紧挨的床及垫子也一同发霉,找房管所多次,因为是建楼时遗留的问题,他们说也没办法,因此,凡是住同一位置的住户均未交房租,这样一直持续几年后,房管所终于找人在整栋楼外墙面上重贴保温层,才算解决此问题,从此我们开始按时交纳房租。
    至于供暖费也是一样,以前供暖费都是房管所直接到单位收取供暖费,他们收不到钱,而且刚开始我们整栋楼暖气温度不达标,尤其14层以下更是严重,因此我们未参与此事。房管所为此曾经起诉过单位,但均无果,后来供暖情况得到了改善,暖气公司也开始自己收费,我们也就开始按时交纳了。以前的暖气费也没再提。
    如今,我爱人走了,如果不换我的名字,我们单位就不能给我报销暖气费,但房管所却说如果不补齐房租和供暖费(约1.7万元)就不能变更承租人。您说我怎么办呀?难道不补齐房租和供暖费,承租人就只能一直是个去世的人吗?以前的房租和供暖费又不是只有我一家不交,且并不是我的责任,您能帮我出出主意吗?
2012-08-20 12:00 sinian……(北京)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2-08-20 12:07
需要看单位的政策。
2 赵江涛律师  2012-08-20 12:12
要看单位政策。
3 孙新律师  2012-08-20 12:22
建议协商,如果欠缴相关费用需要缴纳。
4 徐卫东律师  2012-08-20 12:27
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承租人和拖欠费用是两个法律关系,不能作为附加条件。
5 孙新律师  2012-08-20 12:33
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6 赵亮律师  2012-08-20 12:53
公房承租人变更需要经过产权单位的同意,也应当接受产权单位提出的要求,你不同意就无法变更,这是合法的,所以建议先缴纳取暖费,然后变更到你名下后,再找单位报销即可。
7 孙新律师  2012-08-20 14:59
你好,要看单位的政策。
8 常路律师  2012-08-20 15:14
您好,具体根据单位政策。
9 孙新律师  2012-08-20 15:17
如果有欠费,尽量协商解决
10 谢清海律师  2012-08-20 15:25
要看单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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