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时,清算组把原厂分配给职工的宿舍,作价卖给职工,我的宿舍作价1108`-8元 企业破产时,清算组把原厂分配给职工的宿舍,作价卖给职工,我的宿舍作价1108`-8元,当时把我原来在厂里的500元集资款抵扣,还欠608-8元。由于失业了,我常年外出打工糊口,也没有补上欠的钱。也没有跟相关部门(清算组,及后来转移的社区)签定购房合同。从法律角度上看,我是否仍拥有该房屋的权利?
2017-08-09 14:36 ask201……(湖北-襄阳)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08-09 14:40
这是可以 按照自己的主张来提交相关证据的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08-09 14:40
按合约规定履行。
3 赵凤江律师 2017-08-09 14:38
是否占有并且居住
4 张梅律师 2017-08-09 14:44
卖给你们有签合同吗?合同上是怎么约定的?
5 杜红涛律师 2017-08-09 15:16
您好,您现在是住在该宿舍内吗?对于之前欠的钱有签订任何协议吗?建议具体说明一下情况,才能进一步做判断。方便的话也可以一对一咨询或来电免费咨询我,希望能帮到您。
6 闫燕律师 2017-08-09 16:09
是否占有并且居住
7 吴天正律师 2017-08-09 18:51
没有。
8 谢涛律师 2017-08-09 19:22
那应该没有产权
9 卢雅琦律师 2017-08-09 20:57
那你这手续没办的话,还真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