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女方因感情不和要给男方离婚,把孩子寄养我家,15个月了男女双方都不管
女方因感情不和要给男方离婚,把孩子寄养我家,15个月了男女双方都不管 女方因感情不和要给男方离婚,把孩子寄养我家,15个月了男女双方都不管,我家没孩子,看孩子长了就感情了,想给孩子好点生活,就把孩子的户口下到我名下了,现在孩子的父亲告我们拐卖妇女儿童。我也是醉了,当初女方坐月子,孩子奶粉,衣服等等,也没见给过我们一分钱,现在男女双方还没有达成离婚协议
2017-08-09 13:11 ask201……(北京)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7-08-09 13:33
1、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2、子女抚养权。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一方在婚姻过程中曾经有过出轨”反应了道德有问题,这是有利于另一方的条件,但必须保留证据。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可以选择随父母一方生活。抚养费按照对方收入的20至30%计算,支付至子女满18周岁。
3、离婚时的财产处理纠纷
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财产处理的范围应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能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4、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
夫妻离婚时,在由谁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负的债务问题所发生的争执,称为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7-08-09 13:34
积极搜集证据,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支付抚养费
3 顾倩团队律师  2017-08-09 13:15
您好,建议您 积极搜集证据,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支付抚养费,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4 李建成律师  2017-08-09 13:16
建议您 积极搜集证据,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支付抚养费,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5 常路律师  2017-08-09 13:19
您好,1共同财产一般均分,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2孩子抚养权以有利于孩子成长。
6 申维丰律师  2017-08-09 13:20
您好,建议咨询律师后处理
7 宋超律师  2017-08-09 13:29
你好, 可以起诉索要抚养费。
8 陈铠楷律师  2017-08-09 13:31
共同财产一般均分,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
9 陈晓云律师  2017-08-09 13:36
积极应诉
10 何峤巍律师  2017-08-09 14:24
只要女方证明是寄养在你这就可以
11 李同红律师  2017-08-09 14:40
你好,及时委托律师介入,积极应诉。
12 孙新律师  2017-08-09 15:12
建议委托律师,搜集证据,您这种情况不会判拐卖妇女儿童的。您的情况如果符合收养条件,并且对方如果同意的话,可以到民政局办理正规收养手续
13 赵江涛律师  2017-08-09 17:20
可以起诉 索要抚养费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