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主管将合同带走 人事行政主管将合同带走,离职时公司要求归还,人事行政主管说已丢失,重新签订可以吗?
2017-08-05 16:38 gw905(天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7-08-05 16:58
重新签订可以
2 韩士队律师 2017-08-05 16:43
劳动局监察部门投诉请求查询
相关法律问题
本人在武汉理财公司秦皇岛公司任职人事主管,入职的时候和总公司签了3年合同
2个回复老师 您好 再一次工作中与我们的省份人事行政主管吵了一架,当日提出离职
2个回复万律师,您好!我是公司的人事行政专员,代表公司和房东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
2个回复合同上签名是人事主管名字,盖章是公司印章,这样合同有效吗
1个回复试用期公司签订合同,由行政人事部门主管签字,但是没有盖公章,算不算有效合同
4个回复刘律师您好!我今年七月五日进入一家小企业任人事行政主管,今天
1个回复我是某单位的人事主管,我们单位有一批正式合同员工劳动合同到2016年1月15日到期
5个回复律师,您好:我在这家单位工作5个月,职务是行政人事主管,但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保险
0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