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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宣城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甲方(电动车车主)载乘客(乙)闯红灯与丙方(汽车)发生碰撞
在宣城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甲方(电动车车主)载乘客(乙)闯红灯与丙方(汽车)发生碰撞 在宣城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甲方(电动车车主)载乘客(乙)闯红灯与丙方(汽车)发生碰撞,造成甲乙受伤,事故认定书认定甲方主责,乙方无责,丙方次责; 请问后期乙方如果起诉甲方和丙方承担责任,法院会判甲方和丙方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吗?  如果甲乙是夫妻关系,会判连带吗?
2017-08-05 16:33 潘杰(安徽-宣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7-08-05 16:39
有可能。
2 王熙律师  2017-08-05 17:41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事故的责任都是驾驶员的责任,所以交警只会对双方车辆的驾驶员进行责任划分(若有同车人,也会对同车人的责任进行认定)。除此之外,其他人只会对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是要对本起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情节(如把车借给或者让给一个不具有驾驶资格的人、或者把车借给明知醉酒或者其他因素不能驾驶车辆的人、或者明知自己的车辆存在故障不能驾驶还借给他人驾驶的等)。若车辆的所有人是单位或者雇主的,那么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不需要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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