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定金是怎么回事 2011年12月份有个买手机的商人来租我还未建好的房子,当时我并没有想好要租给他,可他三番五次的送礼,还主动给了2000元的定金。我就勉为其难的收下了,还写了张收据在我这里。现在房子建好了,租金不是他当时承诺的随行就市,所以我决定想租给比他出价更高的租客。请问如果我把当时的2000元定金退给他不存在法律追究责任吧?
2012-08-18 13:16 钟梦玲(云南-西双版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易德祥律师 电话:13529112345 2012-08-18 13:37
如果你不租给他,需要双倍退还定金。
2 胡常明律师 2012-08-19 10:33
如果收的的确是“定金”,而不是订金或者其他费用,你不租给他了,属于你违约,得双倍返还定金。
3 许传中律师 2012-08-19 18:08
您好!双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