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 我公司与美国合资,由于某种原因我公司将股份转让给第三方,出资方式中方是以土地和厂房作价出资,美方是以技术和设备出资。受让方违约未支付股份价款,我公司将要起诉受让方,请问我方的诉讼请求是将土地房产直接变更至我公司名下,还是変更至合资公司名下。对此问题说法不一。请高人指点。
2012-08-17 20:23 186321……(吉林-长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甘雨忱律师 电话:18043704722 2012年08月19日 12时50分
诉讼请求应为请求第三方支付受让股份的价款。
2 康春梅律师 2012-08-18 10:09
变更至我公司名下。实物作价出资方式。实物作价出资方式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是以实物形态进行的,并且实物构成公司资产的主体。实物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建筑物、设备、原材料或者其他物资,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物资,不得作为实物入股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对于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对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以国有资产为实物出资的,实物作价结果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资、确认。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