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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执行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执行问题 我08年造成了一起交通事故,现在法院判决我120多万,我自己交了20几万了,加上保险公司出62万,还差30多万。这30万法院还没有执行,法院判决的时候护理费要40多万,是20年的护理,是照顾病人的护理。假如这病人在近两年期间如果死亡了,我还应当付这20年的护理吗。法院还有依据执行吗,还有病人进1年内肯定过不了了,法医透露的。
2010-04-29 12:59 ykguob……(浙江-金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0-04-30 07:27
既然已经判决下来并生效的话,你还是需要执行的.
2 110网律师  2010-04-29 14:15
  一般情况下,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是已经生效的判决书,执行的是120万这个标的,不应该分割处理。
  但若真的像你所说的一样对方突然死亡的话,你可提出执行异议,是否支持由法院裁定。
3 110网律师  2010-04-30 00:33
如果死亡了,那么该护理费也应终止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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