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能形成继父继子关系吗,还有抚养关系是怎么认定的,有赡养义务吗 父亲98年因车祸去世后,我母亲又找了个离异的男人同居,未办理结婚证,当时我十四岁,但是已经辍学在家,她们当时是两家两地跑,一年里有一多半时间就我在家跟着奶奶生活,并且那个男人是跑贷款的,比较忙很少和我一起生活,16岁我就外出打工,直到结婚,结婚用的钱是父亲车祸的保险赔偿金,那个男人并未出钱,后来她们关系破裂,分居两地,那个男的过了几年后把我告上法庭,说他为我家做出巨大贡献,和我母亲是属于事实婚姻,和我形成继父继子关系,并说他从我14抚养我到现在结婚了,遗弃他,不赡养他,要求法院判我每月给他一千的赡养费,请问抚养关系是怎么认定的,开庭审理的时候我需要怎么答辩,需要注意那些细节?
2017-08-03 20:09 Q35721……(河南-洛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耿武杰律师 2017-08-03 21:39
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2 周春律师 2017-08-03 22:07
不存在继父子关系,你没有赡养义务。
3 110网律师 2017-08-04 17:02
你好,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在一起生活属于同居关系而不属于事实婚姻。请问有证据证明继父没有对你尽到扶养义务吗?如果没有继子女关系就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详细请况欢迎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