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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表上签字是否只是对收到工资数额无异议,并不代表对应得工资数额没有异议呢?如果之后有证据表明工资表
工资表上签字是否只是对收到工资数额无异议,并不代表对应得工资数额没有异议呢?如果之后有证据表明工资表 工资表上签字是否只是对收到工资数额无异议,并不代表对应得工资数额没有异议呢?如果之后有证据表明工资表上的工资少于应得工资,能否要求其返还其余应得工资么?
2012-08-17 08:28 banana……(江苏-南京)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赵勇律师  2012-08-17 11:31
如果工资发少了,是可以要求单位补足差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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