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不立案,当事人应该怎么做 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修有几间房子,但没有房产证。我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提出使用权。修建房子的土地属于我,孩子已经判给我抚养。但法庭以房产没有取得房产证,拒不立案。请问我下一步该怎么办?
特别说明:
1、和对方无法协商。
2、争议的房子是在农村,非集镇上,住建局的答复是不能办理房产证。
3、请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烟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是否可以任意被每一个具体的法院予以否定
特别说明:
1、和对方无法协商。
2、争议的房子是在农村,非集镇上,住建局的答复是不能办理房产证。
3、请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烟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是否可以任意被每一个具体的法院予以否定
2012-08-16 23:15 dengsh……(云南-昭通)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易德祥律师 电话:13529112345 2012-08-16 23:34
现在的规定是没有房产证,是不可以要求分割的。 我的补充: 2012-08-16 23:34
法院不会受理。
2 许传中律师 2012-08-17 10:22
您好!农村房子可以让村委会出具证明。
3 邹金狮律师 2012-08-20 18:47
现在的规定是没有房产证,是不可以要求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