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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儿媳再婚,但户口还是和前公婆的一起,并且户主是公公的名字(公公还有一个已婚儿子),请问丧偶儿媳还
丧偶儿媳再婚,但户口还是和前公婆的一起,并且户主是公公的名字(公公还有一个已婚儿子),请问丧偶儿媳还 现在是丧偶儿媳准备把自己的户口和子女的户口从前公公那上面撤出来,前提是前公婆的另外一个已婚儿子愿意将父母的户口上在自己的户头上,但是前公婆不愿意将户口撤出,其原因是担心孙子没有固定的居住地,并且还想让丧偶儿媳赡养,请问前公婆的做法是否合理,求解答,谢谢。
2012-08-16 18:56 侯晶晶(重庆-武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2-08-16 19:02
答:可以,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时,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割公婆的遗产。
2 110网律师  2012-08-16 22:56
这个父母保持原来的户口不变并无不妥,至于说要求儿媳抚养肯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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