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对方可以扣押我的物品吗? 我起诉了我商铺所在的卖场,刚刚立案,卖场就终止了我的正常营业,趁我不在时拆掉我的门头招牌,搬走了我部分可移动样板,及电脑传真机等,我去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答复是你已起诉,就由法院来处理,我们无法干涉,请问因为起诉就不能正常经营了吗?起诉后对方有权随便扣押搬走我的私人物品吗?
2012-08-16 14:08 水果与咖啡(广东-深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8月16日 17时41分
卖场未经你同意搬走东西,涉嫌盗窃,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2 江珍来律师 2012-08-16 14:13
侵犯私人财产的,如果警察不处理的可以投诉派出所!
3 110网律师 2012-08-16 14:15
派出所应该管
4 邵志芳律师 2012-08-16 16:51
涉嫌盗窃,可以要求派出所介入。
5 张勇律师 2012-08-17 09:51
1,若他们没有经你许可,私自拆掉招牌,搬走了部分可移动样板,及电脑传真机,是侵犯你的财产行为,你可以报警处理或向人民法院立案起诉。
6 吴君瑜律师 2012-08-17 09:52
无权扣押你的私人物品,可以增加诉讼请求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