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纠纷 我是买方,卖方A、B是共有产权人。签买卖合同时只有A签,不过他有另签了一个追认签字协议,协议上说B同意卖房且已委托A,在40天内B将亲自到场在买卖合同上追认签字,否则A将付违约金11万。这期间我筹足了首付50万,基本是靠民间借贷利息较高,且拒绝了很多中介的看法邀请,现在A说B不想买了,要毁约,请问能要求赔偿11万违约金及借贷利息吗,胜算多少?
2012-08-16 10:56 摩卡小城(福建-福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池建伟律师 电话:18750166550 2012-08-16 15:50
你说的情况比较常见了,按你描述的情况,对方为违约,且应当支付违约金。至于对方想用的合同无效等抗辩则越来越不被法院接受。还有什么不明白或者觉得不详细的可以直接打电话问我。
2 陈雄志律师 2012-08-16 11:02
你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按你的表述合同上有约定违约金的,根据法律规定按照约定,胜诉几率较大。具体的可带上材料详细沟通。有办理过类似案件。
3 110网律师 2012-08-16 12:24
可以追索缔约损失违约金11万,利息不能得到支持。
4 林传雄律师 2012-08-16 13:26
要诉讼解决,请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具体可与我联系商定。
5 110网律师 2012-08-16 16:21
您好 可以各级合同约定主张相应的补偿,机那样您看携带相关的材料当面咨询律师,协商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维权,建聘请专业律师帮忙处理,能最大限度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有任何问题可来电咨询。
6 110网律师 2012-08-17 09:17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但是利息可能不会被支持。有需要可以与我联系。
7 邹金狮律师 2012-08-17 22:17
您好,你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追究11万的违约金,借贷利息你若能提供证据,也可以主张,如有其它疑问,可以来电自信,13763815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