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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始凭证
关于原始凭证 我是某局下面的一个民非机构的出纳,编外人员。我单位是一个慈善类的基金会,属于民非企业。主管单位也是省级机关。因为每年年检都归省级机关管理。单位会计是局里的公务员,他一直不太情愿做账,我们科长(公务员)怕16年的年检要来不及,所以叫我跟会计提前要了16年的凭证,请外面的人帮忙做账以便更快的审计和年检。会计把14、15和16年的凭证一起给我了。4个月过去了,发现14、15年的整年原始凭证都找不到了。那我要承担什么责任。我的科长和上面的理事长、秘书长是不是也要担责。还有会计把资料给我也没有办理交接。是不是都要担责。。。。请专业人士回答。
2017-07-31 09:33 活力妞妞(浙江-衢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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