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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P条款下,因为收货人提供的资料不全导致产生的滞期费用收不回来,这个责任该有谁来承担?
DDP条款下,因为收货人提供的资料不全导致产生的滞期费用收不回来,这个责任该有谁来承担? 我司是国家一级货运代理,今年三月接受客户委托,将三批货物运到刚果金卢本巴西,DDP条款,我司又将此票货物委托给DAMCO, 后来货物到达刚果金以后,由于DAMCO当地公司清关问题,只有第一批货由他们代为报关交关税,其他的两批货物还是把单证交还给收货人自已去清关。因为第一批货到刚果金边境时,收货人提供的资料少了两个文件,导致无法完税,在海关的监管区里堆放了26天,后来交完税后,刚果金的DAMCO公司在没有收到堆存费和滞期费的情况下就把货交给收货人,导致有一万多美金的滞期费收不回来,现在DAMCO想让我们来承担这笔费用,请问我司需要支付些笔费用吗?
2012-08-15 22:50 xmraym……(福建-厦门)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8-15 23:58
按照双方的合同及国际贸易术语通则的相关条款执行
2 林传雄律师  2012-08-16 07:06
要看具体情况再定,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3 110网律师  2012-08-16 14:11
不需要承担。如果无单放货,可以向DAMCO公司索赔。
4 陈奇斌律师  2012-08-16 22:33
照双方的合同及国际贸易术语通则的相关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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