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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达建筑公司不执行民权法院判决书
金达建筑公司不执行民权法院判决书 原告刘万根与金达建筑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民权县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后,金达公司目无国法、藐视法庭,自判决书下达日2010年10月9日到2012年8月15日两年之久没有执行法院判决书要求,一直拖欠农民工工资款。请求法院行动执行金达公司,还农民工的血汗公道。
2012-08-15 20:42 a12341……(河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8-15 20:48
当事人自行申请执行,法院不会主动执行。
2 110网律师  2012-08-15 21:53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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