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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判决的最坏结果
民事案件判决的最坏结果 我哥去年骑摩托车撞到一个横穿马路的12岁小孩,现在已经出院。交警划分我哥负主要责任,小孩负次要责任。出院后他们家又找关系申请了一个十级伤残。现在他家提起民事赔偿一共十八万多。我哥为第一被告,保险公司为第二被告。我想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如果判决下来以后最坏的结果是怎么样?没有经济能力支付会不会涉及到刑事判决?谢谢!
2012-08-15 16:04 谢建国(湖南-长沙)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8月15日 17时03分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你哥负主要责任,那就积极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如果车子已经买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那么按照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合同约定的部分。你哥就只需赔偿剩余差额。如果没有买第三者责任险,你哥就只能自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现在对方已经起诉,而且进行了伤残鉴定,你哥只能积极应诉,当然要保存好事故发生以来所有证据,如医疗费用清单,营养费,事故责任书什么的。
3,现在按你的描述,因为你哥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应该不会涉及刑事案件。如果你哥有违反交通规则,且造成小孩重伤(这个需要鉴定),就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了。不论是否涉及刑事判决,赔偿部分都是按民事程序走,也是按照法律规定,判定你哥需要赔偿的数额,不是对方说赔多少就赔多少。
4,国家现行的标准是《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5,如果无能力支付赔偿金,你哥不会因此获得刑事判决。但是对方可能会在查清你哥的经济情况后,申请法院依据判决书强制执行你哥的财产。
6,根据你哥的情况,建议你哥找律师当面咨询,每个案件的情况根据细节不同,处理方式也不一样。 我的补充: 2012-08-15 17:06

1 对于赔偿数额,各个地方规定的标准不一样,具体标准得看你们当地出具的赔偿标准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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