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老板于经济状况不佳为由将以辞退,该怎么获求赔偿 我于2011年11月面试,和老板达成协议于2011年12月5日正式上班。在职期间并没有犯错,老板于2012年8月7日和我说,公司经济状况不佳而让我另外找工作。公司只有我一人被辞退,那我应该怎么维护我自己的正当权益,我可以获得怎样的经济赔偿(用数字计算出来,谢谢
2012-08-15 13:34 mlxs99……(浙江-杭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8-15 19:55
已经答复你了。
2 朱新娟律师 2012-08-15 13:39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2-08-15 13:46
如果以经济不佳为由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应该赔偿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 110网律师 2012-08-15 13:54
1、《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签订合同,应当向你支付双倍的工资,即11月份至8月份。
经济补偿金2个月本人工资。
补缴社会保险。
第八十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签订合同,应当向你支付双倍的工资,即11月份至8月份。
经济补偿金2个月本人工资。
补缴社会保险。
5 110网律师 2012-08-15 20:41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6 110网律师 2012-08-15 22:56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可以要求双倍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