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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开面馆地本月初的晚上,我请地工人干完活把一捅面汤放在我们院地下水道边上
你好律师,我是开面馆地本月初的晚上,我请地工人干完活把一捅面汤放在我们院地下水道边上 你好律师,我是开面馆地本月初的晚上,我请地工人干完活把一捅面汤放在我们院地下水道边上,进厨房拿个东西地时间隔壁地小孩去水龙头玩耍把捅踢翻了烫到小孩地右腿膝盖下面,当晚我把小孩及家人送到医院医治,并给了一千元,现在小孩出院后,家长要求我赔付小孩在医院地治疗费用,还有大人地误工费用,合计一万零五百,请问律师这个合理吗?谢谢求告知
2017-07-28 14:03 ask201……(甘肃-庆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7-07-28 14:10
你好,应该赔偿,但数额过高,你可以要求对方提供一万零五百元的依据,拿出治疗费的票据和收入证明等。
2 张鸿律师  2017-07-28 15:28
是的,你是雇主,需要承担合理费用
3 钟晶律师  2017-07-28 16:00
你好,你是有责任的,孩子的家长也有的
4 安治国律师  2017-07-28 16:49
你好,对方可以要求赔偿。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为参观属于公共场所,所以其管理人具有安全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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