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盗窃与赔偿的问题 你好,我是住在珠海斗门区新青工业那里,2012年8月10晚上被盗了一台电脑和两千多块钱现金,当天晚上报了案,第二天到派出所作了口供,作完了口供,我到附近的电脑店看看,却无意中在西铺文明路二巷强新电脑店发现了我的电脑,后来又报了警经过多方面了确认证实了电脑是我的,在派出所的申问下,店主却说是别人拿过来重装系统的,只能返还电脑给我,现金不能返还,警察也说没有证据证明是他偷的 我想咨询一下,我的电脑当时就放在货架上面,显示器,主机,键盘,鼠标都在,重装系统会全部把这些搬过去吗,强新电脑店算不算作销脏啊,我的现金能不能返还回来,为什么他在派出所一个多钟就出来了。之前我的电脑也被偷过,报了警在派出所作了口供,却全无音信。难道珠海斗门区新青派出所就是这样办案的吗?打电话给110咨询,110说派出所会处理,打电话给珠海报料,他却说向主编发应一下,会跟踪的。
2012-08-15 09:55 世上公平吗(广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律师律师 2012-08-15 10:11
电脑店辨称说不清楚这个是赃物,这种可能性是不能排除的。缺乏证据证明对方明知是赃物而掩藏隐瞒等。
而且一台二手电脑的价格也可能达不到构成犯罪的标准。
而且一台二手电脑的价格也可能达不到构成犯罪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