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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后,儿子判给女方后,从此就失去联系也就是说看不到儿子,去她管瞎区法院起诉
我离婚后,儿子判给女方后,从此就失去联系也就是说看不到儿子,去她管瞎区法院起诉 我离婚后,儿子判给女方后,从此就失去联系也就是说看不到儿子,去她管瞎区法院起诉,她没到法院开庭,法院虽然判我有探视权,最终还是看不到儿子我该怎么办?
2017-07-27 05:44 ask201……(山东-威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顾楼中律师  2017-07-27 06:21
你好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 刘青芳律师  2017-07-27 06:42
你好,可以请求法院协助。
3 曲延波律师  2017-07-27 07:39
你好,申请强制执行。
4 徐风文律师  2017-07-27 09:43
可申请执行
5 王熙律师  2017-07-27 09:45
夫妻双方无论谁获得小孩的抚养权,都不可以拒绝另一方前来看望小孩,相反获得小孩的一方还要予以配合。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获得小孩抚养的一方不让另一方看望小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夫妻双方先协商解决。
2. 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
3. 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小孩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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