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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离职一年,前任公司拖欠我工资八千多未付,没有签合同工资也是付现金
已离职一年,前任公司拖欠我工资八千多未付,没有签合同工资也是付现金 已离职一年,前任公司拖欠我工资八千多未付,没有签合同工资也是付现金,公司地址已经搬了,但是公司还有在营业中,老板的意思是我是由一个合伙人带进公司的,这个合伙人挪用公司公款,要让这个合伙人把挪用的钱还进来才能给我发工资。想问下这种情况我能起诉他们吗?法人身份证以及公司营业执照我都有存档的,也有人能证明我是在这家公司上班过,我去年参与公司投标万达的项目,标书上写了我的姓名职位以及电话号码,有盖公章的,这种可以作为凭据吗?还有跟老板的微信聊天截图算吗?想知道这些能不能作为我在这个公司工作过的证据。
2017-07-26 10:16 Anroyal(福建-福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7-07-26 10:17
在这个公司工作过的证据。
2 李丹律师  电话:13075878676  2017-07-26 15:53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 110网律师  2017-07-26 10:21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4 110网律师  2017-07-26 10:25
可以作为证据。
5 孙新律师  2017-07-26 11:09
你好,可以作为证据,但是仲裁时效为一年,从你离职形如计算。
6 110网律师  2017-07-26 20:57
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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