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 摩托车卖给别人了,没有上牌的,有发票,发票是我的名字
交通事故 摩托车卖给别人了,没有上牌的,有发票,发票是我的名字 交通事故 摩托车卖给别人了,没有上牌的,有发票,发票是我的名字,我怕他出事会累到我 摩托车卖给别人了,没有上牌的,有发票,发票是我的名字,我怕他出事会累到我 我的车在09年时买的,很少开,当时也没有上牌,在11年4月份卖的,当时只有发票就没有想到过户,发票,合格证等全给了新买家,之后才我意识到要过户,我现在怕他开车出事后我是不是要负责任,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脱离关系,我要通过什么途径或什么部门解决,因为发票这样都给了他,现在我也不记得发动机号码和发票编号,只有身份证,请问大家我应当怎么办。可以到交管部立案吗还是怎样,请各位帮帮我,谢谢大家请各位帮帮我,谢谢大家
2017-07-24 22:37 ask201……(广西-来宾)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7-07-24 22:39
你好,可以要求和对方签订相关协议并复印对方身份证存档。
2 王熙律师  2017-07-25 09:09
发生交通事故,对伤者要进行积极救治,并立即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因为交通事故的后续处理与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息息相关。涉及到垫付的话,要保留好相关票据。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则承担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回复不全面或者需要详细咨询的,点击头像进入个人首页,可查看手机号,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手机号也是个人微信号。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