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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钱还贷算不算是共同的债务,须要证明吗?自己签订的协议合法生效吗?
我借钱还贷算不算是共同的债务,须要证明吗?自己签订的协议合法生效吗? 各位法学专业人士你们好:我们婚后共同出资买了套商品房(目前正在按揭中),现在准备离婚了,我妻子说都要离婚了按揭月供钱她现在不出了,说要是我借钱还贷的钱不算是共同债务,后来她又说等离婚了房产处理好之后,所得的钱财从这月开始的月供都不算她的财产我们可自行立协议。我一个人工资月供后生活开支负担很重了,家里1岁小孩她也不带由我抚养。这个月月供我得借钱还贷,如果长时间下去我负担不起。请问各位我这样借钱还贷算不算是共同债务?今后借钱还贷要不要什么证明来证明我是借别人钱还贷的?要是借的是自己亲姐姐怎么办啊?还有这样自立的协议她签名后合不合法,生效不生效?请指点迷津,不胜感激你们!
2012-08-13 20:38 635218……(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2年08月14日 14时19分
借钱还你们共同房产的贷款,就是你们共同的债务。协议只要是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一般都是有效的。还有她也是孩子的母亲也是有义务抚养孩子的,所以你可以要求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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