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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案件赔赏
死亡案件赔赏 我弟是2003年7月结婚,因感情不合于2004年9月离家至今未归,我弟一直一个人过等待她的回来,2011年4月29日我弟在工作中不幸死亡,由单位依法赔赏死亡金,我弟媳妇的那一部分赔赏金还保管在单位由本人来领取,事发后我们找到弟媳妇的娘家通知此事来法院接受处理,弟媳妇知道此事后考虑了10天说我不要这个赔赏金,因为我没有做到妻子的义务,没有家产和孩子我拿不了这个钱,你们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据了解我弟媳妇与他人结婚了已过了六七年时间了,赔赏金该如何处理,请您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2012-08-13 16:51 鲁少祥(新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8-13 17:57
如果他明确书面放弃,就由其他继承人来接受,第一继承人是父母,没有,就是兄弟姐妹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8-13 18:11
让她出具一份书面放弃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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