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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家长,我儿子今年4岁半,前天在幼儿园上厕所时他和另一个孩子疯闹
你好,我是家长,我儿子今年4岁半,前天在幼儿园上厕所时他和另一个孩子疯闹 你好,我是家长,我儿子今年4岁半,前天在幼儿园上厕所时他和另一个孩子疯闹,结果他俩都摔倒了,另一个孩子头部摔伤,缝了两针,请问,我们有责任吗?需要经济补偿吗?
2017-07-23 08:29 ask201……(辽宁)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武模宁律师  电话:18365999873  2017-07-23 08:37
需要赔偿
2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7-07-23 10:38
需要补偿
3 隋新律师  2017-07-23 08:35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4 110网律师  2017-07-23 08:40
需要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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