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房子是否要归还给她们,原来的协议不生效,我怎么才能为权? 我购买了一套房子,此房子是单位福利房没有房产证只是在自己单位物业处登记,我是从这套房持有人的子女处买的因为购买是持有人已经去世(我与持有人认识因为我们原是同一单位的员工),购买是我与房子持有人的子女签了双方协议并以10万元买下,但三个月后,持有人的再婚老婆找我要房子说她房子有她的一份持有人的子女无权独自把房子买给我(当时购买时我并不知道房子持有人再婚,因为我长期在外打工)。我买的房子是否要归还给她们,原来的协议不生效,我怎么才能为权?
2012-08-13 12:41 wangqi……(陕西-西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8-13 13:30
建议带上资料当面咨询或电话咨询。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8-13 14:21
你好,你可以要求子女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回复,如还有疑问,可直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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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康治斌律师 2012-08-13 14:35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你可以追究转让人违约责任或损失赔偿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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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8-13 15:06
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子女承担损失责任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8-14 14:35
要办理房产登记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8-14 16:00
建议带上所有材料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