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 您好, 16岁少女强奸前被威胁,然后过了十天才报案,直接证据已经没有了。后来该男子在录音中承认与少女发生性关系。但是不承认自己威胁过这名少女而且说这名少女是自愿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如果这名少女坚持要告该男子强奸是否会成功?该男子会判多少年?如果在法庭中该男子说是少女勾引他又该如何反驳?请告诉我。。。
2012-08-13 08:13 244209……(河北-廊坊)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蒋彩侠律师 电话:15832651771 2012-08-13 09:07
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 胡爱军律师 2012-08-13 08:19
女方报案后,如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会依法侦查的
3 孙新律师 2012-08-13 08:53
针对您的问题,作如下解答:
1.你们已经报案,公安机关依照法律立案侦查的。
2.如果该男子构成强奸罪,法院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治罪。
附: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你们已经报案,公安机关依照法律立案侦查的。
2.如果该男子构成强奸罪,法院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治罪。
附: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4 2012-08-13 14:02
——(1)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主观的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2)据你所述,“被威胁”,在法律上所谓胁迫手段,是指对被害妇女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胁迫的核心是足以引起被害妇女的恐惧心理,使之不敢反抗,从而实现强行奸淫的意图。
(3)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已报案的,由警方立案侦查符合事实的会移交公诉机关进行处理。
如有需要,请致电咨询。
(2)据你所述,“被威胁”,在法律上所谓胁迫手段,是指对被害妇女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胁迫的核心是足以引起被害妇女的恐惧心理,使之不敢反抗,从而实现强行奸淫的意图。
(3)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已报案的,由警方立案侦查符合事实的会移交公诉机关进行处理。
如有需要,请致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