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未兑换货币的咨询
未兑换货币的咨询 2012年8月6日上午11点15分左右一位客户手持四张残污带有霉点的一百元人民币到我分理处进行兑换(我是分理处主任),一位实习生接待了此客户,实习生看到这四张钱破损过于严重,不敢换,于是要求客户去中行换,该客户说他刚从中行过来,中行要求他写个证明才可兑换。于是,我也要求该客户写个证明后就可兑换。该客户不愿意写证明,并打电话询问人行是否需要写证明。
人行在接到电话后,立即联系了我行财务部经理秦继权,秦经理和与我支行行长下午调阅了监控,弄清了情况,并要求不应推诿让客户写证明,于是我们当场给予了兑换。
事后总行要求我写份书面检查,并宣布给予我严重的纪律处分,停职停薪,等候处理。

这样的事情我认为是恶意迫害,怎么可能如此重
2012-08-12 20:37 zhangr……(安徽-合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8-12 21:33
如果对处罚不服,可以向当地的主管部门投诉。
2 110网律师  2012-08-12 23:55
你可以投诉。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