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我给别人担保八万元,借据上写着,如果借款人不还由担保人尝还,还款日期是2016年12月末
我给别人担保八万元,借据上写着,如果借款人不还由担保人尝还,还款日期是2016年12月末 我给别人担保八万元,借据上写着,如果借款人不还由担保人尝还,还款日期是2016年12月末,我是不是以经过了担保期限?我还承担连带责任吗?
2017-07-18 21:09 ask201……(山东-青岛)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徐志远律师  2017-07-18 21:21
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期限,就超过保证期间了,不用承担担保责任了。
2 闫燕律师  2017-07-19 10:19
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期限,就超过保证期间了,不用承担担保责任了。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