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辆造成我8级伤残 事故发生于2007年7月19号伤残鉴定是2008年1月份做的,对方是机动车占百分之40责任.他已付我医疗费36000元.请问我还能得到多少赔偿?
2008-11-30 10:06 103640……(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1-30 11:12
对方按全部赔偿额的40%承担赔偿责任。
2 孙新律师 2008-11-30 10:25
具体数额要根据你是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居民,以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统计数据确定。
3 110网律师 2008-11-30 10:31
1 根据你最近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地区的收入情况决定,2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本地区这种情况可以要求侵权方支付律师费。
4 110网律师 2008-11-30 14:02
1、赔偿金额要看你的实际损失。2、八级应该按照3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