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养出去的子女有无对自己亲生父母有继承权 持有上海身份证老人,50年前将年幼的孩子送给老人远在北京的妹妹,从此这个子女落户北京,并取得北京身份证,后在北京结婚生子。该子女也没回上海对老人尽过赡养义务。当年历史原因,是否办理收养登记这点未知,当时92《收养法》没有颁布。请问这个是否算事实收养,另外该名子女是否对老人的遗产有继承?
2012-08-10 15:27 dll121……(上海-黄浦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电话:15921939500 2012年08月10日 15时38分
属于事实收养,没有继承权。
2 110网律师 2012-08-10 15:39
不赡养不继承。
3 孙新律师 2012-08-10 15:41
对生父母抚养较多的可以分得生父母适当的遗产
4 王永奎律师 2012-08-10 16:37
属于事实收养,不能享有继承权。
5 袁文祥律师 2012-08-10 19:44
没有!如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 师联系或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