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是否可算不归责与双方当事人
是否可算不归责与双方当事人 乙方于2010年4。13日与中介方签定协议 并协议中注明首付方式%40 向银行申请贷款%60(乙方资质贷款%70也可以)但是由于4。14日出台新政策 银行贷款只能5成 所以导致乙方无法购买甲方的房屋 请问律师 这个问题是否可算为不归责与双方当事人 来判除合同自行解除?
2010-04-26 12:08 keanu1……(上海)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04-26 12:13
可就此事双方协调,如果诉讼的话,要看相关证据。
2 代雨庭律师  2010-04-26 12:16
可以的。详情请来电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0-04-26 12:39
买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且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4 李军律师  2010-04-26 15:52
我认为可以;
先尽量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但不宜拖的过久;
详细情况,可以来电联系咨询或预约面谈,委托律师处理。
5 110网律师  2010-04-26 16:25
可以。
6 110网律师  2010-04-26 19:34
不承担违约责任。
7 110网律师  2010-04-27 00:08
1、原则上可以,但还要看协议的具体约定;
2、为最大限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请预约律师当面详谈(带好与此有关的所有材料);

联系电话:15821345780刘律师
8 姚艳艳律师  2010-04-27 16:26
你好,我认为不可以。因为付款是乙方的义务,是采取何种方式付款和甲方没关系。贷款是否能够贷出,本身就是有政策风险和资信风险的。作为甲方,只是接受对价而已,所以我认为乙方仍然构成违约。甲方有权索赔。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