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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年,年初老婆以要开店为名义问我父母和我姐姐借钱,之后我又给了她一些
结婚三年,年初老婆以要开店为名义问我父母和我姐姐借钱,之后我又给了她一些 结婚三年,年初老婆以要开店为名义问我父母和我姐姐借钱,之后我又给了她一些,还有礼金结婚后一直在她哪里,一直说存银行了,现在说花没啦的,离婚的话这些钱那些能要回来,她开得店能平分吗?
2017-07-13 19:41 ask201……(山东-临沂)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王熙律师  2017-07-13 19:46
结婚后你们双方无论谁向他人借钱,在法律上都视为你们夫妻双方借的钱,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一人还一半,例外:借钱的人自己把钱花光了,且没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上,如果另一方已向债权人偿还了债务的,可以向其追偿索偿还的债务。
2 徐卫东律师  2017-07-13 19:49
你好,婚后取得的财产均分
3 110网律师  2017-07-13 20:48
婚后开的店可以要求平均分割
4 闫燕律师  2017-07-14 09:57
婚后取得的财产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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