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上户口该不该罚款?有什么依据? 我是某单位职工在90年由于有精神问题生下二胎男孩,然后在老家交钱上了户口,一直到2010年,人口普查,有文件说不处罚不罚款,我才把户口从老家又交社会抚养费,返还独生子女费,把户口办到我们现在的户口所在地,我特别想问问,无论是中央还是单位都有关于人口普查的文件,说不可以泄露,不对当事人做任何处罚,为什么现在还要对在职的罚款处分?我就是想知道单位有什么权利罚款?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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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9 20:59 HA2345……(河北-廊坊)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