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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外生育的处罚
计划外生育的处罚 您好,我是自贡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老公是天津人。我们属于再婚,婚前各有一孩,都判给前配偶。今年我意外怀孕了,很想要生下孩子,无奈四川计划生育政策不允许我们再生,按天津计划生育政策我们是符合生育条件的。但因为天津户口政策严,我不能将户口迁入天津。请问夏律师,如果我生下这个孩子,是不是肯定会被解聘。还有就是计划生育政策说超生的按夫妻双方地方人均收入的数倍征收罚款,可我丈夫那边的政策允许我们生呀,譬如:四川的一对夫妻超生罚9万,那我呢?也要被罚那么多吗?
谢谢您,我非常想知道答案。
2012-08-09 19:20 849718……(四川-自贡)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2-08-24 10:14
可以咨询当地的计生办
2 110网律师  2012-08-10 11:22
你好,找人帮忙,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3 110网律师  2012-08-10 15:33
您可以将孩子的户口跟随其父亲即可,这样就不用按照四川省的标准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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