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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兩地之婚姻問題
中港兩地之婚姻問題 女方是香港人, 男方是哈爾濱阿城人. 2人已於2010年03月18日在香港登記結婚了. 3月29日也回阿城公安局登記了个人檔案是已婚了. 但就沒有去民政局登記結婚. 合理嗎?
2012-08-09 16:57 梁雪冰(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2-08-11 14:04
在香港登记结婚,就是合法的婚姻了,是合法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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