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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异议登记
房屋异议登记 第十九条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我因房子归属问题进行了房产异议登记,并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了,
  请问;
  1 从法院立案之日起,我把受理通知书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后,异议登记就延续一直有效,直到案子宣判吗?
  2 为什么不同市区的房产交易中心给的答案有点不一样,有的说可以延续有效,有的说不行,要申请财产保全才能延续,搞不清谁说的对,请熟悉这块的律师给予权威解答,谢谢!
2012-08-09 16:09 lixct(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8-10 12:46
1、是的。
2、延续有效。
2 孙新律师  2012-08-09 16:33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3 徐卫东律师  2012-08-09 16:37
1、是的。2、延续有效。
4 陈晓云律师  2012-08-09 20:06
延续有效
5 赵江涛律师  2012-08-09 23:53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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